上部
我决定重写《鲜血梅花》,大约是在八九年前。这念头首先吓了我自己一跳。那是我第一次读到这篇小说,大概在《小说选刊》上,但也许是在《小说月报》上,我记得不是很清。那时候正迷恋着金庸的武侠,当我看到这篇小说,我以为金庸重出江湖了。现在想起来有多幼稚。可我那时确实以为那绝对是金庸的手笔。那时候我正读大一,看到整个世界都是新的。那时候我天真地认为人家能做到的自己一定也能做到。那时候我注意到《鲜血梅花》的作者竟是一位无名的作家余华,更相信自己能把《鲜血梅花》重写出来。那时候我自觉可以成为金庸的唯一传人。既然连余华都写得出来,自己毫无疑问也能胜任。我相信自己看过的金庸作品不会比余华少。那时候我所能找到的金庸的作品我都已经读遍,已经读得滚瓜烂熟。有些段落我甚至能倒背如流。所以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自己。但重写《鲜血梅花》的念头还是吓了我自己一跳。那时候我甚至还没读过博耳赫斯,更没听说过彼埃尔·梅纳德其人,博氏那篇著名的《〈吉柯德〉的作者彼埃尔·梅纳德》更是闻所未闻。那时候我满以为这是自己了不起的创举,根本不可能想到在上百年之前,早已有人做过更疯狂的工作了。于是我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把自己放在阶梯教室的一角,开始写起这篇开一代先河的小说来了。凭着自信和对成名的疯狂,我在阶梯教室整整坐了三个夜晚。正如你想象的那样,三个夜晚我一无所获。三个夜晚我端坐在阶梯教室最后一排位置上,一个字也没有写出来。也正如你想象的那样,三个夜晚之后,我那这伟大的事业忘得一干二净,一头又钻进金庸的武侠中去了。这一钻就是八九年时间。这八九年中,我毕业从商,结婚生子,恍如隔世。八九年之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博氏那篇开天辟地的小说,让我重燃起重写《鲜血梅花》的念头。我是在一家地摊上发现博耳赫斯的那部小说集的。那个傍晚我和妻子闲逛到一座立交桥下的夜市,竟然发现那部我寻找多年的《博耳赫斯短篇小说集》,八三年版,六毛七分钱。老实说,博氏那些艰深晦涩的小说让我有些愤怒,我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这些年来,关于博耳赫斯的评论可谓多矣。但我从未完整读过博氏的小说。第一次读他的小说,让我颇为懊恼。我自觉读过的西方的各类书籍不算少,但还没有一部书让我如此受辱。这受辱的感觉却更坚定我读下去的信心。随着阅读的进行和深入,博耳赫斯让我领略到他那独特的风采。而当我读到《〈吉珂德〉的作者彼埃尔梅纳德》,我大吃一惊。我不敢相信在百年之前,在阿根廷,有一位疯狂的作家竟会做过重写《堂·吉珂德》的事情。这让我想起多年之前那个疯狂的念头。我决定重新考虑那被我放弃了的想法。我觉得我有足够理由比梅纳德做得更好。
首先,梅纳德生活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的阿根廷,而塞万提斯则生活在十七世纪的西班牙。梅纳德要重写《堂吉珂德》势必忘记阿根廷,跨过十九、十八世纪,而要进入十七世纪,进入西班牙。而我和余华生活在同一时代的同一国家的同一省份,对余华的写作背景相当熟悉。这一点显然比梅纳德优越得多。
其次,我有幸到过余华的故乡海盐县生活过一段时间,对那里的一草一木都颇为了解。我仿佛看见余华在雨的夜晚伏在临河的窗口写作的情形。我相信自己完全能够进入余华的写作境界。
再次,《鲜血梅花》即使不是武侠小说,至少也是戏仿武侠之作。而我读过的那些武侠肯定助我一臂之力。我深信行走江湖的强烈渴望也一定会丰富我的想象。
最后,梅纳德重写的是一部旷世的长篇巨作,而我要写的不过是一个短篇小说,难度自然要小得多。
基于上述几个理由,我有足够的理由和信心,比梅纳德做得更好。那时侯我还不会使用电脑,但我也深信余华在一九八九年一月写作《鲜血梅花》时,恐怕连计算机也没摸过。同用钢笔写作,也是保证我能重写成功的原因之一。为保证和余华有一个同样的写作环境,我把写作时间安排在二零零一年的一月,离余华的写作整整十二年。我相信同处龙年的尾巴能让我更接近写作所需要的那种气氛。我想余华写作的那个冬天一定特别寒冷,但肯定没有下雪。从那篇小说中,我感到了一股彻骨的冷气,让我阅读中浑身战栗。余华冰冷的叙述中寒气逼人,让作为读者的我提前进入了寒冬。那肯定是一个细雨绵绵的夜晚,而不会是一个飘雪的清晨。我能感受到南方潮湿的寒冷,冷风吹进了临河的窗户,余华打了一个寒战,便开始漫无目的的叙述,就像阮海阔的漫游一样漫无目的。在叙述中,余华可能碰到了好几场雨,但一定没有下雪。在南方,下雪是人们心中的期盼。雪能够带来喜悦和鲜艳。但余华从头到尾的叙述始终冰冷如一。舒缓的叙述在余华的小说并不多见。他总让人处在极度的紧张和恐惧之中。在《鲜血梅花》中,余华却显得不慌不忙,从容不迫,让读者在提心吊胆中展开想象,在想象中提心吊胆。
安排好写作的时间,我还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地点。我选择了我的故乡静水镇。离开静水镇已有十多年,我竟然没有机会去看看年迈的父母,这正好是个机会。父母住在乡下,虽已年迈,仍过着背朝黄土脸朝天的日子。我是个不肖之子,内心的自责并没让我走向回家之路。但我无法选择父母所住的静村。写作要求我必须选择一个小镇,而不是稻田和村庄。在静水镇,我已几乎没有熟悉的人,那些过去的同学大都已结婚生子,或其乐融融,或穷困潦倒,都不会记着我这个离开故乡十多年一去不回的同学。即使偶有人记着,恐怕也不愿搭理我了。在静水镇的写作可以免受干扰。这是我最满意的地方。
探视完父母,我就慌称单位有事,乘车来到静水镇。静水镇滨临静水河。静水河源自静水县的深山之中,河水清澈而湍急,流经静水镇时由于河面开阔而显得平缓。由于多年的读书生涯,我对静水河相当熟悉。读中学的时候,几乎每个傍晚都在河边度过。河边绿树成荫,是个读书、复习功课的好地方。但我也是同学中唯一不会游泳的人。我总是个运动的旁观者。我厌恶体育就像厌恶自己一样。但我还是选择了在静水河的岸边,租住了一间民房。
住进这间后来我叫做梅开二度的平房时,是在二零零一年一月的五日。所以把时间安排的充分一些,是担心我碰不到一个细雨绵绵而又不下雪的夜晚。我必须在一月十九日之前,完成《鲜血梅花》的写作。因为余华正是在这一天完成那篇杰作的写作的。
果不出所料,住进梅开二度几天,天空一片晴朗,气温也渐渐升高,很不利于我的写作。天空越来越显得高远,真有点秋高气爽的样子,仿佛要回到秋天。这不能不令我忧心忡忡。每天早上我就起来看天。天边彩云飘飘,朝霞漫天,一副朝气蓬勃的样子。每天都让我失望。我的心情也一天天烦躁起来。这样下去,真有付之东流的危险。现在我不得不放弃在一个细雨绵绵的夜晚开始写作的念头。无论如何,今天的晚上要开始写作。已经到一月十五日了。剩下的只有四天时间了。如何再拖下去,一切的努力可能就白费了。如果不能在这一年完成,要再过十二年才会有一个跟今年差不多的日子。十二年之后,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我又将变成什么样子,真难以预计。
于是在这个并非细雨朦朦的夜晚,我开始了《鲜血梅花》的写作。月光照在我的窗口,像少女的目光淡淡地飘了过来。我知道这样的想象未免俗气。我早过了对少女的目光敏感的年龄。结婚生子早让我对女性的那点神秘感消失怠尽,即使碰到裸露的女人和做爱的场景未必会有多少的激动。可这月光却让我想起的少女的目光,大概是作家的毛病。我还没成为作家,就染上上作家的毛病,这不能不感到悲哀。月光照在窗前,并没有有利于我的写作,倒引来一番胡思乱想。
钢笔在手上已经多时,那月光慢慢得移了过去。可我还是一无所获。余华那开头我是背得出来的。但写作毕竟不是背诵或默写。我必须要自己进入写作状态,然后从笔端自然而然地汩汩流出。这才是写作。否则我同一个剽窃者有何区别。我不断强迫自己进入状态。我想那是一种完全被写作笼罩的状态,除了写作中的人物和环境之外,一无所有。我必须进入数百年年前那些血雨腥风的日子,那些杀人如杀鸡一样的日子。我必须将自己变成阮海阔,变成那个没有半点武艺,却肩负梅花剑寻找杀父仇人的二十岁的少年。也许真是天气的缘故,我看不见血雨腥风,也感觉不到对杀父仇人的满腔仇恨。我甚至心情格外愉快,想起少年时期在静水河戏耍的日子,和那时朦朦胧胧的初恋,对爱情的憧憬,对男女之事似懂非懂的猜测。
我知道这个夜晚又将虚度,于是我索性跨出梅花二度的门槛,朝着静水河独步而去。到底已进入二十一世纪,静水河也笼罩在一股商业气息,即使在深夜,还灯红酒绿,卡拉OK从遥远的江面隐隐约约地传来。
写作是疯狂的事业,我坚信。那天,我在静水河边踟躇了整整一个夜晚,却并没有发生碰到匪夷所思的事件。按照现代小说的惯例,在这样的夜晚,一定会碰到和一个漂亮女郎的一段让人下想入非非的缠绵,或者是一段有惊无险的冒险经历 ,或者一次预谋多时的凶杀案。但我没有碰见。我平淡无奇地度过了那个夜晚。我的小说也一无进展。那样一个贫乏枯燥的夜晚,甚至现在我重提时也未免觉得有些多余。但那个夜晚还是在我记忆中留了下来,甚至有日益突现的倾向。我无法理解我为何牢牢记住了那个夜晚。但也许,那个晚上真的发生了什么,只是我无法回忆起来罢了。那么,让我们猜想那个夜晚真的发生了什么。但这现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在十九日前完成《鲜血梅花》的写作。
但写作的降临不可预期。预定的写作通常在失败中结束。我是一个没有写作经验的人,有的是写作的信心和雄心壮志以及想入非非。我深信自己正从事着惊天动地的事业。我还不会相信我的实验会在失败中结束。我是一个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人,不见黄河心不死,不到十九日晚上十二点整,我就不会相信失败会降临一个怀着改写历史抱负的天才身上。我的努力不再局限于夜晚。我把我的写作时间扩展至白天和清晨,扩展至正午,以及睡觉、吃饭和上厕所的时间。我必须争分夺秒,寸土不让。我深知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但我毕竟和那些垂死的写作者不同。这一年不能完成,十二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同样我也清楚任何烦躁和焦虑只能毁灭我的整个写作计划,而无益于写作的进展。即使在最后的时刻,我都必须保持冷静,临危不惧方显英雄本色。我从小接受的教育都是堵枪眼,托炸药,烈火中永生。我接受的这些教育不仅没有把我培养成视死如归的英雄,反而让我对死亡心怀恐惧,处处提心吊胆,深怕死神突然从什么地方跳将出来。也只有现在我才显示出一点点英雄本色。这也许是此次冒险行为唯一值得记录、值得回味的一点。
时间在悄悄地流逝。在我的思考中,在我的睡眠中,在我吃喝拉撒之中,在和一只苍蝇、蟑螂的搏斗中,时间义无返顾地昂首挺胸地飞逝而去,从不回头,也从不留恋。我不得不陷入和时间的搏斗之中。写作就是和时间的搏斗。不管是年少气盛,还是人到中年,还是耄耋之年,只要从事写作,就必须和时间搏斗。这是我在写作《鲜血梅花》中想到的。写作其实就是给自己确定一个终点,在终点到达之前我们只能牺牲生活和生活所附着的一切。我从来不是把写作看得非常悲壮的人,但写作让我懂得,不悲壮地面对写作,那只能导致写作的彻底失败和一无所成。
我的写作还是一无进展,而留给我的时间只剩下最后一天。我已站在一月十八日和十九日之间。我还是写小说的杜撰,而不是肩负梅花剑寻找杀父仇人的阮海阔。在成为阮海阔之前,写作的到来只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想入非非和胡思乱想。但我不可能得到一柄梅花剑,更不可能像阮海阔那样走上一条义无返顾的寻仇之路。我只能像余华那样躲在临河的窗下,做抵达天边的想象。我相信想象即写作。也相信写作即想象。我不知道除了想象写作还会是什么。
天空的潮湿和细雨绵绵即将成为无端的梦想。我的实验也即将成为笑话。天底下又多了一个笑柄。那些小品和相声演员又多了一个题材,他们正愁没有题材,正愁今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会缺少自己的身影。现在好了,有一个叫杜撰的傻瓜蛋,自己导演了一出闹剧,正好。
写作的转机出现在一月十九日凌晨的一点十五分。没有任何预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转机会在一个并非细雨绵绵的夜晚出现。然而转机出现了,像无声的细雨滋润了杜撰的心田。杜撰在那个月光如雪的夜晚感受到了风。《风》是西蒙的一部小说。杜撰没有读过《风》,却曾经被西蒙的另一部小说《弗兰德公路》深深迷恋。杜撰被西蒙密集、艰涩的叙述陶醉,被那马不停蹄的滔滔不绝所震撼。杜撰私下曾怀疑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是受了《弗兰德公路》的影响。可余华谈论过好多好多作家,就是没有谈起过西蒙,或许像那些争吵的诗人一样羞于谈论真正对自己产生过重大影响的大师吧。但杜撰有自己更深的想法,他宁愿相信余华,也不愿以自己的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但风并没有从窗户光临梅花二度。窗外的月光照得静水河银光闪闪,不真实的水下柳树的倒影在杜撰的眼前随风飘摇、起伏不定。杜撰看见真实的阮海阔回头凝望属于母亲的那一场大火,那场自焚之火烧灭了阮海阔的回头之路,也烧起了阮海阔的复仇之火。但杜撰没有看见阮海阔的愤怒,只看见孤独和仇恨把阮海阔深深地淹没。梅花剑上九十九朵梅花像九十九堆鲜血九十九种愤怒跳跃不止。九十九朵梅花,九十九个刀下之鬼,阮海阔看见一代宗师阮进武挥剑出手,九十九个人头就像九十九片树叶飘零。阮海阔又一次看见十五年前那场昏天暗地的撕杀,血腥的树叶飘满天空。这是阮海阔对那场撕杀的唯一记忆。十五年前阮海阔不懂母亲的俏丽。十五年后阮海阔不懂母亲的绝情和义无返顾。母亲的自焚烧完了阮海阔的回家之路,也烧完了阮海阔对母亲多年的养育之情。直到阮海阔无意中发现杀父仇人已死于他人之手,阮海阔才懂得母亲此举不过为了培养阮海阔的仇恨和绝情。
杜撰在月光照耀之夜,而不是细雨绵绵之夜,看见了天空中飘满了血腥的树叶,看见了一场大火印红了夜色的天空,看见一个肩负梅花剑的少年走上无望之路。杜撰想起那个写作《在路上》的美国同性恋作家。一个在无望的亚洲大陆飘泊的中国古代少年和一个在颓废的美洲大陆流浪的美国当代青年竟如此相象。杜撰为之一震,一股剧烈的电流走遍杜撰的全身。杜撰不禁自言自语,我懂了,我懂了。《鲜血梅花》决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决不仅仅是对武侠的戏仿之作。那是余华在孤独的大陆上的一次精神旅行,一次对孤独和仇恨的扣访,一次无望的审问。
杜撰发现自己在蜕变,在悄悄地转移一个写作者的身份。杜撰发现自己身体内部的变化。有篇小说叫做《身体的声音》,杜撰没有读过。但杜撰听见了自己身体的声音。身体内部有一种奇异的声音在奏响。手风琴的声音。古筝的声音。在弹唱,在发射。有一种高潮中射精的声音。杜撰和多个女人讨论过射精的声音问题。回答大同小异,让射精中的杜撰有些扫兴,有些悲哀。但现在杜撰却听到了别一样射精的声音。杜撰的欣喜之情未免来得不合适宜。杜撰提醒自己切不可得意忘形。杜撰于是回到了那个血雨腥风的时代。杜撰走在那条歪歪曲曲的道路上,走在扬起的风沙之中。其实,杜撰觉得自己更像风,被风推着走,也推着风向前走。前面在哪里,杜撰没有问过自己,也没有问过别人,更不会向风询问。
杜撰现在代替了阮海阔向前漫无目的地向前飘去,像一片落叶,从未考虑会飘向哪里,落在何方。杜撰不知道自己走在何方,也不知道是否把前行的道路重复了多少遍。结束的地方就是开始,这是一个美国人或英国人说的。杜撰觉得这话像是自己说的。在上百年前,在寻找杀父仇人的时候说的,比那个写《荒原》的英国人不知早说了多少年。
杜撰已无法记清到底走过了多少城市和村庄,多少河流和树木在脚下流逝。杜撰看见的河流和树木都在叙说,城市和村庄都充满欲望。他们在叙说历史和传奇,他们在欲望征服和被征服。河流的叙说是呜咽,树木的叙说是颤抖。城市的欲望是扩展,村庄的欲望是生长。杜撰在无端的漫游中,和胭脂女、黑针大侠的相遇后来被证实不是无端的,是有预谋的,是注定的。否则十五年前的那场撕杀和母亲的自焚将丧失了意义。这与其是余华的安排,还不如说是冥冥之中上苍的安排,更不如是阮进武阴魂的安排,和他那在十五年风吹雨打中剥夺了俏丽容颜的妻子自焚中许下的咒语的安排。
杜撰在细雨绵绵的日子抵达了漫游的终点。两位杀父仇人分死于胭脂女和黑针大侠的剑下。杜撰在漫游中无意中给胭脂女和黑针大侠指明了两位仇人的去向。不能说自己杀死了仇人,也不能说杜撰未起任何作用。杜撰拔出梅花剑,九十九朵梅花鲜血盛开。而那本该自己添加的最后一朵梅花,也失去存在的可能。杜撰在最后终点的回忆在小说中凝固了下来,就像灼热的熔岩冷却之后,形成了固有的形状,不再有变形的可能。这最后的回忆和阮海阔的回忆稍有一些差别。杜撰不仅想起了母亲临行前的叮嘱:希望杀父仇人的血将在梅花剑中再添一朵梅花;想起了与胭脂女和黑针大侠的不期而遇,想起了河流之上和白雨萧的神秘错过,想起了青云道长在回答两个问题后飘然而逝,把漫游的唯一目的噎在喉咙里;想起了和白雨萧的再一次相遇竟是漫游的终点,也许是人生的终点;杜撰在这个细雨绵绵的夜晚还想起了八九年前在大学阶梯教室重写《鲜血梅花》的可笑之举,也想起了在立交桥下读到博耳赫斯那部小说集时兴奋的情景,想起了在梅花二度焦虑中度过的日日夜夜。杜撰长叹一声,抬头看见绵绵细雨从窗外斜斜地飘了进来,而遥远的钟楼传来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十二记钟声每一记都敲进了杜撰的内心深处,像一把把利剑提醒杜撰现在是公元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的午夜十二点。
下部
你在公元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的午夜十二点完成《鲜血梅花》的写作。而现在公元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一日的下午四点半,我在静水镇你曾经写作过的梅花二度读你的《鲜血梅花》。我不知道你的小说如何来到我的手中,来到我的窗下。我是梅花二度的主人,你曾经是我的房客。我不明白你写作的公元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的午夜十二点并没有到来,离今天还有将近三个月的时间。我不明白你如何在一个未来的日子完成了本该在过去完成的写作。对这个问题,我自然无法向你发问。你是一个生活在未来的人。你在现在进入了未来的生活。这不是一个生活在当下,只关心我的出租房能给我带来晚餐和衣服的俗人能够了解的。只是碰巧你曾经或是将是我的一个房客,我读到了你这篇神秘的小说。我猜想你也是一个神秘的人。我努力想回忆你在梅花二度的那些日子。我想不起你的脸庞和服饰,更想不起你走路或思考的神态。但你是个神秘的人,这一点不会假,至少对我而言。
无所事事让我在你的神秘小说中越陷越深。我越来越想了解你的生活。我知道你生活在省城,一个不算破乱,至少也不算漂亮的城市。我从未去过那座城市,甚至从没有产生过去那座城市的想法。但我突然想去那座城市找你,我想和你谈谈那篇神秘的小说。我在你的小说里第一次听说余华和他的小说。我不知道余华是一个怎样的作家。我想和你谈谈余华。如果可能,我还想去找那个叫余华的作家。我想和他谈谈你和你的小说。
但我对你除了你的名字之外一无所知。而你的名字是真是假也很难说。我在那座城市漫无目的的寻找,和阮海阔在那个血雨腥风的时代寻找杀父仇人,真奇妙地相似。阮海阔的成功鼓舞了我。我在一个清晨背上我的二胡开始了漫游生涯。我为该背上什么考虑了好久。阮海阔那柄梅花剑让我知道我必须肩负什么。我考虑背上一大袋书籍。我觉得我必须在找到你之前读更多的书,那样才有一个对话的基础。但我转而一想,阮海阔并没有在报了杀父之仇前学会了武功,我也就用不着费那么多力气去读那些难啃的书。我又想背上我的便携式计算机,在困倦的时候可上网聊天。但我有怕计算机会让我迷失方向。我沉湎于网络多年,养就了我不问世事的性格。
最后我决定背上二胡。一来困倦时能够拨弄几下驱除驱逐倦意;二来没钱的时候还可以比较体面的形式讨口饭吃;三者,也是最重要的,我觉得这二胡的样子最接近梅花剑,会给我带来好运。据说一个瞎子相信师傅说的只要弹断一百根琴弦,就可以拿着师傅开出的药方取药就能见到光明。弹断一百根琴弦的他到了药铺,可药铺的人告诉他药方是一张白纸,什么也没有写。万分悲伤的瞎子在多日之后明白了师傅的用意,就对自己的徒弟说,只要弹断两百根琴弦,就可以过上明亮的日子。这个故事更让我相信,背上二胡一定会让我有一个满意、惊人的结局。但我的漫游比阮海阔要枯燥得多。我在一个满是人口的城市里寻找一个不知是谁的神秘作家。你的那座城市据说有一百多万人口。这对我是个天文数字。我不敢想象一百万人口拥挤在一座城市里会是什么样子。我生活的静水镇不过几万人口,但我以为已经太多了。我不明白怎么会那么多的人继续朝你的城市迁徙。
和阮海阔不同的是,我不是一个乘着双脚上路的人。坐在空空荡荡的列车的窗口,看着飞逝的树木和房屋,电线竿连成了一条线,我有一种在梦中飞行的感觉。都说中国的列车是世界上最拥挤的,但我在寥寥数人的车厢里,感到的是少有的孤独。我不是一个害怕寂寞的人,实际上我是一个讨厌人群的人。我不知道这种孤独感从何而来。大约对拥挤的列车的想象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我想你或许是一名中医,我该到中医院或中医学院找你。医生和作家有一个共同的渴望,就是治病救人。不同的是作家是拯救人的灵魂。我不知道我的想法是否有些落伍。在这个时代,你想起的每一个想法都可能招来顽固不化的指责。在这列列车上,飞逝的不是列车,而是铁路、田野和电线杆。我不是一名乘客,我是留在原地不动的一件物体而已。
我无法想象你居住的是一个怎样的家。但至少不会像我。我是一个靠出租祖传的房子为生的人。我不需要工作,不需要靠出卖体力或脑力来养活自己。这是我最满意的地方。现在有人把像我这样的人叫自由人。我喜欢这样的称呼,但我的自由有限。谁也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自由人。相对而已。可我已经满足。我的不满足是被你的那篇神秘的小说挑起的。自由的极致也许就是在给自己框定的限度内达到极限。
我眼前的景致渐渐模糊起来,轻轻地摇晃。
“西村,我就知道你会在这里!”高分贝的女声让我在梦中惊醒。瘦小的女人已经把手伸到我的面前,飘散的长发垂落下来,轻拂着我的脸。当我的手慌忙地握住那双小手时发现她并不瘦,颇富有弹性。
火车到达终点之前,我的就没有离开过她的手。我跟着我的爷爷学过算命。你的手相里写满情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你都没有少过男人。这样的话我对很多女人说过,对她也说了很多遍。而她的臀部也不知何时坐在了我的膝盖上。她小小的乳房在我的手里不住地挑动。接下去发生的不太容易书写,但也不难想象。其实我感兴趣的是乳房,对那事并不怎么热衷,但我还是把她干了,并努力使她满意。
快到终点的时候,我想问问她的名字。我努力回忆我认识的每一个女人,怎么也回忆不起来。这时候再询问她的名字显然不合适宜,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借问她手机的号码。她在我的手掌上写上了一个字:鲜。
我不能做出回忆和思考的样子。我的手还是不想离开她的乳房。这对小小的乳房是我此行的第一收获,我会把她好好珍藏。可终点就在眼前,没有不散的筵席,也没有没有别离的相聚。鲜懂得这个道理,我也懂。当她的背影在人群中消逝的时候,我没有留下眼泪。我看到她的笑容凝固在我的脑海里。她的长发在风中越飘越远,而我的手掌捏得很紧,捏出了汗。
当剩下我独自一个在你的城市街头徘徊的时候,我忽然怀疑起此行的必要性,就像怀疑你写作的必要性一样。我离你越来越近,越不愿意见你。我的脚步显得凌乱不堪,就像那匹受惊的马面对悬崖犹豫不决。我不知道我的脚步是在前进还是在后退。我在街边的一家小店要了一碗炒面和一瓶啤酒。端碗的小姐让我觉得有些面熟。那张纯朴的脸让我相信她来自农村,或许就来自我的那个小城。胖胖的娃娃脸上,眼睛特别大,让我想起我的一个房客,她后来一夜走红,成为大明星。我相信这个打工的姑娘有一天也能红遍全球。她的那对大乳房会给她很多的机会。如果今天坐在这里吃饭的不是一个无所事事的人,而是一名星探,一名导演(比如那个能点石成金的老谋子),她的一生可能就此改变。可我不能,我只会做胡思乱想,只会用目光把她的衣服脱光,把胸罩的纽扣解开,把手伸进鲤鱼一样跳动的乳房。而她已经在我的身边坐了下来,倒让我不知所措。
当她把我带回她租住的小屋时,我的手已牢牢捂住她那令我心碎的大乳房。当她的裙子被像香蕉皮一样拨开时,我看到一段雪白的肉体,让我眼花缭乱,像一名瞎子多年之后揭去眼罩重见光明时受到强烈的刺激,以致发生了短时间的晕眩。我并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也不知道第二天怎么离开她的小屋的。但如果你把她当成一名妓女,而把我当成一名嫖客。那就大错特错了。我没有给她留下一分钱,甚至没有留下一份礼物,只是把我的二胡忘在她的小屋里。我本想回去取,可怎么找不回她的小屋。
在她的高潮来临之时,我清晰地听见她在呼唤我的名字。我不记得告诉过她我的名字。但她叫得清晰,让我即将射精之时,那千军万马掉头而去,奔腾的时间又持续了半小时。它还说,叫我雪,叫我雪。雪,雪,雪……
所以我认定她的名字叫雪。但也许这是她的高潮反应而已。可我默记着雪。
梅是中医院的一名护士。对你的寻找让我接近了中医院,也接近了梅。梅是那天我看到的第一个女人。梅让我自愿躺在了病床上。我叫肚子疼,倒在梅的面前。梅的小手就扶住了我。我的手自然搭在她的肩上,另一只手顺便放在了她的胸部。她的坚挺让我相信她是一面处女,甚至没有谈过恋爱。我感到了她的紧张,她的肌肉扑扑地跳动。在那张病床上我吻遍她的全身。她一直扑扑跳动,不仅仅是心脏,是我的手触及的每一个地方,每一寸皮肤。高大的梅有着小巧的手,小巧的乳房。
梅的白色护士服上写着梅的名字。红色的梅字。我亲亲那个字。推门进来的查房医生让我没有把爱情进行到底。梅把我送出医院的大门时,泪光晶莹,护士帽在风中吹落下来,她也没有发现。我跑回她的身边,检起护士帽给她戴上,顺便在她的脸上亲了一下,而她在众目睽睽之下竟把我死死抱住。
花的出场本在意料之中,可她迟迟没有出现,使我在你的城市的漂流无端地延长。我的二胡不在身边,你的城市越来越显得空旷。我流浪在你的街头。我的二胡在还没让我想起弹唱之时就已经消逝了踪影。我怀念我的二胡,也怀念雪。我渴望哪一天不期而遇。我找到那家街边小店,回答雪早走了,就在带我回她的小屋那天后,雪再也没有上过班。我又找到中医院,梅也神秘失踪。医院也正在找她。我深怕被人认出,掉头就走。我又想起鲜,这个自称是我朋友的女人,又在哪里呢。我在你的城市漫无目的的寻找使我成了可疑的人。连我自己都觉得可疑。我神秘的出游本身就匪夷所思。我找不到明确的理由。当我被带进警察局,怎么也无法解释自己来到这座城市的目的。年轻的女警官显然被我的解释逗乐了。大约她会认为我是个神经病。在家的时候,我会经常被人指责为神经病。我已经习惯于被认为是神经病。
我想这个晚上我会在拘留所度过。我这辈子还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我忽然对今晚的生活充满渴望。我对未知的事物有着强烈的兴致。可我没被带上手铐。我想戴上手铐,所以我的手就伸向女警的胸部。我摸到的是海绵,坚硬的海绵。我被带进后屋。有一张床静静地等待着,我被女警官按倒在床上。整个过程我的手没有到达过她的乳房。她强劲的手掌总是在我快抵达她的乳房时把我的手掌推开。我想问为什么,可我的嘴唇被咬得很紧。
完事之后,我说我想戴上手铐。早准备好了,我早知道了,她说着已把我铐上了。随后落下的一计重拳,让我眼前开满一片星空......
醒来的时候你在我眼前。你年轻的脸让我难以致信。你说花---年轻的女警官把我带到这里。你说鲜、血、梅、花四位姑娘我都见到了。我说我确实见到鲜、梅、花三位姑娘,但没有见到血。你说你我见到的雪就是血。你说她们都在这里等你。你击掌为号,四位如花似玉的姑娘鱼贯而出,而血还怀抱着我的二胡。四位姑娘就像四只饺子。我很饿,所以她们就是饺子。我把这想法告诉你。你哈哈大笑。你说你其实并没有写下那篇小说。你说你在等我。你说今天是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你说这篇小说由我们共同完成。你说你选择梅花二度,就是选择和我共同完成这篇小说。你说鲜、血、梅、花四位姑娘属于你,也属于我,也属于所有真正的写作者、真正的读者。你说所有的作者都是同一个作者,所有的读者也是同一个读者。你说杜撰不正是西村,不正是达达,不正是余华吗?你说你讨厌书中自有颜如玉的陈词濑调,你说我们共同拥有鲜、血、梅、花。而鲜、血、梅、花四位姑娘早和我们抱成一团,我感到作为梅花二度的主人我正在消逝,就像酒精正在被蒸发,我已无法找到自己。
200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