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然,这样一部小说,如果不是余华写的,我会认为是一部优秀的小说,但她是余华写的,只能是一部令人失望的小说了。
这个礼拜,携妻儿到风景秀丽的朱家尖小岛度假,因为无法上网,倒有了时间读了这部买了有些日子的小说。我的妻子小米却早读了,感动得热泪盈眶,不亚于我读《许三观卖血记》的感觉。出于对余华的信任和小米的感受,使我对这部小说的期待犹如对神的期待。可我读完这部小说,我不禁掩卷而叹:这实在是一部令人失望的小说。
余华在这部小说中最要命的是丧失了对语言的感觉,丧失了那种透明、尖锐、饱满的余华式语言,呈现给读者的是成熟但不饱满、流畅但不尖锐、简单但不透明。我热爱余华,主要沉醉于余华的语言,认为余华的语言是鲁迅之后少人能够达到的透明和尖锐。我甚至以为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呈现的简练和澄澈,甚至连鲁迅也未必能够达到。我曾经借他人之嘴,和余华说过《许三观卖血记》是二十世纪中国最伟大的小说,并且和《阿Q正传》相提并论。可这部《兄弟》未免让人失望极了,因为语言感觉的丧失是一个作家走向衰败的首要特征。
其次,小说的故事也让人失望。小说以典型的《百年孤独》式开头起篇,让我再一次惊叹马尔克斯的宽广和强大,也再一次发出感叹:中国小说何日才能走出《百年孤独》式开头的怪圈。小说写了两个人的死亡<[--]><[--]>-宋凡平的死亡和李兰的死亡,让我们再一次读到了《活着》。这对一个号称决不重复的作家,确实有点悲哀。宋凡平的死亡确实写得有些惨烈,仅仅由于地主出生,他就被活活打死,而且那样毅然决然,那样理所当然。这也是阅读过程中差点让我流出眼泪的唯一部分了,也是让小米感动得热泪盈眶的部分了。但这种惨烈虽直接写到了死亡,但给人的悲惨感觉远不如许三观为给儿子治病一路卖血到上海所带给人的震撼。而且在宋凡平死亡时,作家让他的妻子李兰去上海治病,不能不叫人想起《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的儿子一乐去上海治病这一高潮。这对一个声名卓绝的大作家而言,实在有些叫人不敢恭维了。而李兰的死亡处理更不如宋凡平的死亡,虽死得凄凉,却无法让人感动。
再次,小说中间不时跳出的败笔,真难以令人相信这是余华写的。比如李光头向人出卖“李红的屁股”的秘密和李光头抱着电线竿摩擦生殖器作为重要的细节被作者反复提起,以及李兰不断说“有父必有其子啊”等。作者在这些细节上着墨过多,让人以为作者写不出更精彩的细节了。我承认在那个时代这些情况都可能发生,但反复的强调反而显得作者对细节的把握已经远不如写作《许三观卖血记》时候了,令我对作者把握细节的能力产生了怀疑。特别是李兰不断说“有父必有其子啊”,完全不符合语境,纯粹是败笔。
最后,还有一个失望是余华在整部小说尚未完稿之前,就匆匆推出上部,给读者的感觉是小说结构的不完整。这对一个追求完美的优秀作家是很不应该的,是对读者和作者自己的不负责任。
当然,这样一部小说,如果不是余华写的,我会认为是一部优秀的小说,但她是余华写的,只能是一部令人失望的小说了。
2005.8.20零点
转自《文学客》(www.wenxk.com)